问题描述:
关于金融资产资产处理,老师:怎样处理金融资产可以算作继续涉入?简单举例可以吗?教材陈述太难懂
老师解答:
关于金融资产资产处理的问题,
同学你好,
转移部分资产,剩下的部分继续拥有控制权。
###老师:“转移部分资产,剩下的部分继续拥有控制权”??转移部分资产的意思是处置部分资产吗?还是不懂,可以以实物举例吗?
不好意思,我笨了点
###同学你好,这个历来是一个非常难的知识点,需要你有比较扎实的金融知识才可以理解。
教材上的例子就能解释,但是教材上的例子并没有解释哪些一大堆的专业金融术语导致学员在看的时候非常的懵,因此我把这里面涉及到的专业属于尽量的解释,能看懂最好,如果看不懂也不必担心,毕竟这块出题的概率极低,将近10年都没有考过该考点。
①概念解释
超额利差:是指基础金融资产的利息与证券的利息的差额。本例中,受让方以9000万元贷款为基础发行利率为9.5%的债券,贷款利率10%与债券利率9.5%的差额0.5%形成的利息,就是超额利差。超额利差最后由甲银行享有,但甲银行必须确保9000万元贷款的本息能够如数收回,否则超额利差就泡汤了。这样,超额利差会驱使甲银行努力收账,另外,超额利差账户金额相当于对违约损失进行抵押担保,因此,超额利差具有信用增级的功能。
次级权益:是指未转移的贷款1000万元,优先用于违约损失担保,其次的剩余权益才归甲银行所有,对甲银行而言,这1000万元属于次级权益。
信用增级:信用增级就是增加信用等级,就是要增加9000万元贷款能够收回的可能性。投保是信用增级的常见措施,如私家车主支付保费5000元,购买一份保险合同(保单),一年内出险时可以获得10万元以内的赔偿。保费(如5000元)的术语叫“保险合同的公允价值”;最高赔偿金(如10万元)的术语叫“担保金额”。
本例中9000万元贷款的信用增级措施有两个:一是用甲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做抵押的担保功能,即权利次级化;二是超额利差的抵押担保功能。
②10%部分的会计处理
本例中,贷款整体(10 000万元)全部转移给了受让方。但是,甲银行保留了对其中10%的部分即1 000万元贷款收回本息的权利,即没有转移这1 000万元贷款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同时,这1 000万元贷款充当了质押物,甲银行不能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即没有保留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所有权受到限制),由于受让方不能单独出售这1 000万元贷款,即甲银行并未放弃控制,所以,这1 000万元贷款的转移属于继续涉入,应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同时保留这1 000万元贷款的账面价值(因为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继续涉入资产:
10%部分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10万元(整体10 100万元×10%),由于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不得转销账面价值,但应确认相应的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
继续涉入资产即继续涉入形成的权利,本例甲银行权利有两项,一是收回1 000万元贷款的权利,二是收取超额利差的权利,因此,应确认两项继续涉入资产:一项是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1 000万元,另一项是继续涉入资产——超额账户40万元。
继续涉入负债:
即继续涉入形成的义务,本例甲银行义务有两项,一是提供担保金额1 000万元(以1 000万元贷款为限)的义务,二是信用增级的义务,本例甲银行的信用增级措施有两项,超额利差和权利次级化(相当于1 000万元的担保合同),因此,应确认两项继续涉入负债:一项是担保金额1 000万元形成的担保负债,另一项是信用增级对价(信用增级对价相当于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与保费类似,之所以是负债,就像购买保险合同在款项支付之前形成对保险公司的负债。本例提供担保服务的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甲银行自身,其实,担保服务也是银行一种正常的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