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权益法下合并分录,想请教一下关于权益法下的合并报表的编制问题(主要是内部交易方面的)。1.请问如果当年的内部交易,当年马上就对外实现了,那还需不需要编写合并报表的分录,就是顺流下的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逆流下的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存货。

2.还有就是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权益法如何处理。(1)顺流。A公司持有B公司30%的股权,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当年A对B出售了一批存货,成本500万元,卖价1000万元,当年没有卖出,第二年卖出了一半,请问第二年合并报表如何处理。

(2)逆流,B对A出售,其他条件全部相同,请问第二年A的合并报表如何处理。

老师解答:

关于权益法下合并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和18章里面连续编制的思路是一样的啊!

上年照抄过来,把损益类的科目换成 年初未分配利润。

当期实现的未实现损益做反向处理。

如,逆流,第一年 未实现损益1000,持股比例30%.

第一年的合并报表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贷:存货 300

第二年 未实现损益转回500,即还剩下500

上面的照抄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贷:存货 300

借:存货 15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50

顺流 未实现损益1000(营业收入3000,营业成本2000),持股比例30%

第一年

借:营业收入 900

贷:营业成本 600

投资收益 300

第二年 假设 未实现损益转回500

上面的分录不用写,因为全是损益类科目,所以抄下后借贷方都变成了年初未分配利润没有意义。

借:投资收益 150

营业成本 300

贷:营业收益 450

这样就好了!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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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那么照您这么说的话,当年产生的内部交易,当年就实现的话,那么年末的合并报表是不用做分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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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