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投资收益交税分录,老师,情形1里算应交税费时不考虑2那个投资收益,是不是因为在算会计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时都已经考虑了2投资收益,会计利润里已经包含了2投资收益? 情形2里2投资收益和5投资收益是不是都应该将分录改为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且算应交税费时其他综合收益为7*0.25?

老师解答:

关于投资收益交税分录的问题,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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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情形2里18年的应交所得税是不是也是1000*0.25, 只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综合收益为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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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综合收益5*0.25=1.25,这个数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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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都改为留存收益了,意思就是以前年度的损益啊,为什么只有5那个用来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综合收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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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5是公允价值变动部分,会造成账面和计税基础不一致,计提过递延所得税,但2是处置收益,不存在递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