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老师,D答案,1不需要调整是原因是什么(1)是税后分配,被投资单位已经交税,(2)只是宣告发放,还没收到钱,(3)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不影响损益,所以不需要调整,以上3个原因哪个才是不需要调整的原因呀?

2另外我对老师回复其他同学的: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这个分录有点不完全赞同,如果是投资前已宣布的股利这样冲长投没问题,如果是投资后形成的股利为什么不计入“投资收益”呢,这样就形成利润了,且是税后利润,不重复纳税,所以要调整。

老师解答:

关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的问题,

同学好,

针对第一个问题,根据税法规定: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所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是不需要纳税的,而在权益法下,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股利 贷:长投-损益调整,没有损益类科目的产生。一方面,会计上影响利润数额为0;另一方面,税法上免税,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所以无需纳税调整

针对第二个问题,这个分录是没有问题的,需要了解权益法真正的内涵,权益法是对被投资单位一旦所有者权益发生了变化,那么作为投资企业我对于其的资要进行调整,调整的科目就是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另一方面,由于我收到了股利,我要做出会计记录,那么肯定就有一个应收股利的科目,借贷已经平衡,没有地方在放“投资收益”这个科目了。

此外,如果还没有投资,根本不会有长投这个科目,所以不存在投资前的这笔分录,只会在投资后一旦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前提不是购买股权的时候就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有这笔分录。

同学,这样理解了吗?如果没有理解欢迎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