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预缴增值税的分录,蓝笔标出的地方,预缴增值税增加,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不应该增加,记贷方吗? 后面那个分录,转入未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加不应该记贷方,预交增值税转出去了,减少了,不应该记借方吗?

老师解答:

关于预缴增值税的分录的问题,

企业预缴增值税,是企业已经交过的增值税,计借方表示交过了;期末再从贷方转入未交借方,表示未交增值税部分减少。